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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侦察(本科段)专业基本规范
http://www.cer.net2001-01-01 00:00


   专业名称:刑事侦察(本科段)
  
   专业编号: C030402
  
   考试课程及学分要求: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9门,总学分不得少于57学分。
  
   必设课程及学分:公共政治课(4)、英语(14)、大学语文(6)、犯罪学(6)、刑事证据学(6)、痕迹检验学(6)、严重暴力案件侦察(5)、刑事侦察学导论(6),以下2门课程任选1门:涉外警务概论(5)、计算机应用基础(4)。
  
   实践性环节及要求:
   1.含实验的课程及实验所占学分:计算机应用基础(2);

   2.撰写毕业论文并答辩。
  
   说明:
   1.本专业只允许在职公安干警、武装警察报考;

   2.刑事侦察专业和公安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本科段;

   3.法学类、公安学类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本科段,须加考刑法学(7)、中国公安通论(5);

   4.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本科段,须加考宪法学(4)、刑法学(7)、刑事诉讼法学(4)、中国公安通论(5)、刑事案件侦察(6);

   5.40岁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须加考3门(或3门以上)课程,不少于1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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