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属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3.工作业绩突出;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推荐报考。
2.考生在报名前须亲自填写《 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分别贴同一底版一寸免冠照片一张。报考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填写推荐意见的同时,须在报考者照片上加盖公章;需主管部门推荐的,还须请有关主管部门填写推荐意见。《资格审查表》一份由招生学校留存备案;一份供报考者报名时使用;一份由报考者自己留存。
3.考生一般应在报考的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特殊情况要求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报名和考试的,必须经推荐单位和报考的学校协商,学校同意。
4.报名时间:7月下旬。报名结束后,我院将组织考前辅导。
三、考试方式
入学考试分全国联考和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考试两段进行:数学(甲、乙)和外语两门考试举行全国联考;培养单位组织进行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两门考试。
四、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但要求在校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2.学位论文由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与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内经单位推荐的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联合指导。来自企业的导师由学校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3.课程学习方式
①工程硕士生课程主要采用面授方式在企业或学校集中授课,也可采用远程教育手段进行。 ②课程开设时间可根据企业的特点和具体情况灵活安排,但课程的实践环节,学科前沿讲座,开题报告,论文工作中期报告,论文答辩等环节必须在校内完成。 ③工程硕士生在整个课程学习阶段,允许所修课程有两门次补考或重修。必修课程不及格门次超过两门次者,只能酌情发给结业证书或进修证明。
4.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五、收费标准
学费包括课程学习、课程考试、论文指导、论文评阅、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审等费用,共计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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