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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办民助二级学院收费标准 | ||||
鉴于天津市教委已批准同意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财经学院、天津商学院、天津理工学院、天津外国语学院、天津中医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等11所院校,借鉴外省市经验,试办公办民助、民办公助本科二级学院。经研究,现将上述院校举办公办民助、民办公助本科二级学院学费试行收费标准公布如下: 二、特殊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5000元。特殊专业指外语类、计算机及其应用、临床医学、建筑学,理工科(含医学)专业中的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环境工程、麻醉学、口腔医学。 三、艺术体育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一)表演、导演、摄影、指挥、美术专业每生每学年20000元。 四、住宿费标准按照天津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调整学校住宿费标准的通知》(津价费[2000]410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规定 (一)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四年,届时根据办学条件、办学成本等情况核定正式标准。在此期间,若国家下达有关规定,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调整。 六、本收费标准自2002年秋季开学之日起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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