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19日电 从2004年开始,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等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均可享受加分的优惠。
根据民政部等九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报考各类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具有本科学历报考研究生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予以复试或录取。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以上的,在报考成人高等学校时,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者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时,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