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标题:级差
我是湖北的理科考生,请问您校专业级差是多少? 回复
我校继续实行“专业(学院)志愿顺序级差制”:满分为900分的省(市)、自治区,级差为5分;满分为750分的省(市)、自治区,级差为4分;满分为650分以下的省(市)、自治区,级差为3分。级差计算2次后,不再累计。例如:满分为750分的省(市)的某考生,高考总分为660分(达我校录取线),报我校第一专业没有录取,他就作为656分在第二专业排序,如果还没有录取,他就作为652分在第三专业及以后专业顺序中录取。因此,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实力将所报专业顺序进行合理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