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分站 上海分站 江苏分站 河北分站 四川分站 内蒙古分站 山东分站 山西分站 广东分站 河南分站 湖南分站 湖北分站
研招咨询 高职高专 高考招生 公务员 软件学院 远程教育 专题汇总 大学导航 在线学习
首 页 | 高 考 | 外 语 | 校园招聘 | 自 考 | 民 校 | 在职硕士 | 教育装备 | 博 客 | 无线音乐
校 园 | 考 研 | 留 学 | 教师招聘 | 成 考 | 资 格 | IT 培 训 | 教育黄页 | 社 区 | 极速商城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司法考试 > 网上课堂 >
详解司法考试《知识产权法》复习要点
http://www.eol.cn2006-07-14 11:33北京律政司法培训学校作者:张今
页面功能 【我要“揪”错】【打印】【关闭】

    从历年的司法考试来看,知识产权也是作为考试的重点,所占分值相对较多,平均每年都占12分以上。
 
    以往的考生在复习过程中,总是觉得这部分内容比较多,既涉及国际公约的规定,又涉及国内法的规定,还包括实施条例和司法解释。因此复习时难以区分主次,只好眉毛胡子一把抓,效果不是很好。针对考生的这一问题,结合历年司法考试的特点,提出如下学习方法,供考生参考。 

一、复习时分两个部分进行 

    第一部分,是有关知识产权的基本内容和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这部分内容重点掌握两个知识点:知识产权的范围;我国参加的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 
 
    有关知识产权的范围,考生需要掌握TRIPS的规定,特别是TRIPS特有的规定,例如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公开的信息等。 
 
    有关我国参加的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部分,考生要重点掌握各公约的保护对象,如《伯尔尼公约》是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另外,有关国际公约的基本原则要掌握。 
 
    第二部分,是三个部门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
 
    这部分内容,考生在复习时总感觉内容多而杂,进行细致、全面的复习困难较大,有选择性的重点复习又怕挂一漏万。实际上,三个部门法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每个部门法主要由五个制度组成:主体制度、客体制度、权利内容制度、管理制度和法律保护制度。考生可围绕这五个部分进行复习,复习时可以采用横向比较的方法,区分部门法对相关问题的相同和不同规定,重点掌握不同点,因为法律对相关问题的不同规定往往也是考试的重点。 

    (一)主体部分,要掌握哪些人可以成为权利人?如何才能够成为权利人?例如,著作权法中作者可以成为著作权主体,那么需要掌握相关的问题,诸如,如何认定作者、作者的范围、著作权的归属等问题。专利法中规定发明人、设计人及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可以成为专利权人。那么需要掌握相关问题,诸如,个人发明和职务发明创造;如何认定发明人、设计人;权利归属等问题。 
 
    (二)客体部分,要掌握法律对客体的要求和内容。如著作权法对作品要求要具备独创性、可复制性;保护的作品和不予保护的作品。商标法对注册商标要求具备显著性,规定了注册商标不可使用的标志等。专利法对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要求;不予专利保护的智力成果的规定等。 
 
    (三)权利内容部分,要掌握权利人享有的具体权利有哪些以及如何取得权利等问题。例如,著作权人享有的发表权、复制权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具体内容。专利权人享有的制造权、使用权、销售权、许诺销售权和进口权等具体内容。商标权人的专有使用权、禁止权等具体内容。各种权利产生的途径,诸如,专利权和商标权的申请、审查和批准程序;著作权的自动保护等。 

    (四)管理制度部分,重点掌握法律对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诸如,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制度及保护期的规定;专利法中的强制许可制度、指定许可制度、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及保护期的规定;商标法中的合理使用制度和保护期的规定等。另外,对专利权、商标权权利的无效补救的规定要予以重视,诸如,专利权的无效宣告、商标权的争议等内容。 

    (五)法律保护制度部分,重点掌握侵权行为的表现和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两部分。法律责任部分重点复习民事责任的内容,诸如,归责原则问题、管辖权问题、诉讼时效问题、举证责任倒置问题、诉前临时措施问题和侵权损害赔偿问题。 

二、复习时要紧密结合法条 

    要做到充分理解法条的含义和内含的立法精神,千万不要只会死记硬背,不会正确运用。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实施条例》和《司法解释》以及有关的国际公约的掌握也不容忽视,当然,不需要掌握所有的内容,考生只需将指导用书中涉及的内容掌握了就可以了。 

    特别注意对修改后的内容特别是新增加的内容的复习,这将作为一定时期考试的重点。

相关链接
了解、攻克2006年司法考试《行政法》
解析05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试题变化
备考06国家司法考试《民法》主要考点提示
2006国家司法考试《民法》学习要点概述
中国教育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司考大本营:
【大纲】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考试说明
【大纲】07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道德大纲增删情况
【大纲】2007年司法考试法制史大纲增删情况分析
【大纲】2007年司法考试新人加入必读文本
【辅导】07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复习思路及答题技巧
【辅导】司法考试刑法易混淆重点、知识点归纳
【辅导】07司法考试法理学新增内容及复习重点分析
【辅导】名师支招:2007年司法考试 非常的复习方法
【辅导】考生必看:“三力修炼” 突破07司法考试
【交流】考生经验谈:准备2007司法考试之“八要”
【交流】考生必看:司法考试经济法黄金复习方法
【交流】经验谈:一次通过司法考试的六大要决
【交流】过来人谈司考:基础薄弱者过关六大要决
【交流】2007司法考生必读:成功闯关司考三字经
【交流】2007司考通关必读:复习期的时间管理
 专题汇总:
【大纲】2007司考大纲知识点增删说明
【报考】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指导
【答疑】中国教育在线---司考答疑专区

eol.cn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建设 | 合作伙伴 | 京ICP证020165号
中国教育网的严正声明 | 版权所有 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Mail to:webmaster@cernet.com